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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可获50万元奖励

2018-03-30 10:18:14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本报讯 近日,新修订的《福建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出炉。根据该《办法》,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可获奖励50万元。

新修订的《办法》明确了举报奖励条件及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的情形,更具操作性。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的最低奖励标准,分别从原先的500元、300元、100元,提高到2000元、1000元、200元,并将单笔奖励最高限额提高至50万元。

《办法》新增加四类重大举报特别奖励。这四类重大举报是:一、举报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二、举报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列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品种,且已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三、举报故意掺假造假售假,且已造成较大社会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四、其他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举报。新修订的《办法》规定:“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的,可按照上述标准加倍计算奖励金额。” (据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王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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