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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处方药销售管理“清方”行动

2024-03-12 17:05:25来源:安溪报

本报讯 (记者黄梁山 通讯员白振福)为进一步强化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启动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管理“清方”行动专项监督检查。

“请提供一下近期销售处方药留存的处方笺”“执业药师一定要坚守岗位,做好在岗审方工作”,在城区某药品零售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一进店,就要求店家提供医嘱处方笺凭证等相关资料。

这是近期我县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管理“清方”行动的一个缩影。据介绍,“清方”行动以从事处方药销售的药品零售企业为主要对象,重点对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经营、处方药进销存、处方笺使用留存三个方面进行专项检查,以使用留存的处方合法合规性为重点检查方向,以票、账、货、款是否相符以及执业药师在岗审方为重点检查内容,全面排查整治未经执业药师审核或未凭处方调配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全面排查整治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行为,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擅自印制空白处方,违规擅自开具处方、以假充真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清方”行动专项监督检查为期3个月,将按照动员部署、集中监督治理、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有序有力推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友双表示,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坚决整治药品零售企业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以及处方笺使用和留存不合规行为,有效防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据悉,专项行动期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贯彻标本兼治、协同施治原则,充分发挥“三医联动”机制作用,加强与卫健、医保等部门协作,强化信息互联互通,加大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风险信号分析研判,推动风险隐患问题分类整治,以达到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药品零售行业发展更加健康的整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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