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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构筑“亲”“清”“有型”关系 保障政企关系健康发展

2024-02-06 16:33:03来源: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用“亲”“清”两个字定位新型政商关系,为保障政商关系持续健康发展,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监督执纪,对政商交往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建立健全政商交往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官员和企业家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他们在交往中做到既亲而有度,又清而有为。

清而有为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关键。政府和企业之间应该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机制,共同推动经济发展。在工作中要督促职能部门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特别在疫情过后,要督促政府部门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如减免税费、提供贷款贴息等,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还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政府在服务效能上的不断提升是关键。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在平时的监督工作中要督促政府部门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优化政府服务和加强监督执纪,给企业一个更加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如可以督促市场监管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不正当竞争等措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构建健康的政商关系,界限是边界,清白是底线。纪检监察机关还可以督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推动信息公开、加强教育培训、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和推动制度建设等方式,促进政商沟通机制更加有效,维护政商交往的廉洁性和公正性。

《论语》有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政府要做到言而有信,为企业提供稳定的政策环境。在工作中要加强对职能部门出台政策的监督力度,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避免政策的频繁变动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同时,企业也要做到诚实守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政企建立互信关系是保障。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应该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双方都要遵守承诺,履行合同。

常怀为民之心,常干利民之事,一心为民,方更能有所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亮剑除垢,聚焦政商交往中存在的问题,做到该查处的查处、该问责的问责、该通报的通报,扎实做好监督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监督推动建章立制,使政商交往有度有界、正向而行。

【责任编辑:白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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