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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交通安全违法及隐患有奖

2020-04-14 11:13:56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苏连锦 黄如莹)近日,记者从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鼓励广大群众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社会监督,踊跃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道路交通隐患线索,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我县对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隐患实行有奖举报。

据悉,此次有奖举报期限为即日起至12月31日,举报提倡以电话举报(0595-23232062或110)、微信公众号举报(公众号“安溪交警微发布”)为主,到公安部门现场举报为辅。有奖举报的线索包括两方面:一是交通违法行为线索,包括酒驾、毒驾、客车超员、校车超员、面包车超员、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危化品运输车违法、渣土车混类运载、非渣土车目录库内车辆运载渣土、百吨王、非法改装排气管机动车(俗称“炸街”)、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加塞、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道路交通隐患方面,包括占道施工隐患、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隐患、学生接送交通安全隐患。

举报人在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时,应明确违法车辆的车型、颜色、号牌号码、违法时间、地点、行驶方向等信息,举报的道路交通隐患应明确隐患的详细位置、类型等信息。举报人所举报线索经现场查处或甄别核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证据采集标准的,将予以50-500元不等的奖励;多人或联名对同一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和联名先后顺序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同一举报人举报同一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存在符合多项奖励情形的,逐项予以奖励。

交警部门提醒,举报的线索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伪造、变造,或做任何后期处理或数码合成,严禁盗用网络视频,一经查实,取消奖励,相关法律后果由拍摄者自负。举报人应说明线索来源,并提供准确、真实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交管部门也将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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