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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伪造证件获刑

2020-01-17 11:18:53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苏连锦)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乘坐飞机,竟铤而走险冒充弟弟伪造居民身份证,不料在使用假身份证办理护照时露馅。近日,县法院以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8年,林某因与他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未能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被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被限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林某软卧、飞机坐不了,星级宾馆、酒店也去不了……往日自由自在的日子被套上了“失信”的枷锁。

然而,本应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林某,为方便乘坐飞机等交通工具,竟打起了其弟弟的主意。因与弟弟长得很像,林某打算冒用弟弟身份信息,并用自己的头像,办张护照。

林某交代,其与弟弟的户口簿一直放在母亲房间的抽屉,轻而易举可以拿到。于是,林某先挂失了弟弟的身份证,后悄悄拿走弟弟的户口簿,并冒用其弟弟的身份信息,加上其本人拍照的头像,借着和弟弟长得很像,到派出所骗领了林某弟弟的身份证。

几天后,林某携带骗领的身份证,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欲办理护照。在录入指纹信息时,因与之前办理护照时留下的指纹信息不符,被出入境民警当场查获。庭审时,林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希望法庭予以从轻处罚。林某表示,经过教育,知道自己做的是违法的事,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

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非法伪造居民身份证1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鉴于林某患有严重疾病需诊治,予以适用缓刑。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及其认罪态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林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近年来,为破解执行难题,县法院综合运用公开曝光、拘留拘传、限制高消费、联合惩戒,直至刑事处罚等措施,加大制裁力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然而,部分被执行人非但拒不履行,竟然铤而走险,一错再错,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在此,县法院告诫被执行人,失信不可取,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件将受到刑事处罚,请主动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切不可抱侥幸心理。

【责任编辑:王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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