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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市专利奖评奖规定出炉

2019-08-16 10:36:15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重新修订的《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近日公布,并于2019年7月31日起施行。《规定》在项目申报级别、评审次数、奖励项目等方面均有所调整。

据悉,《规定》新增了对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给予奖励项目。获中国专利金奖或获福建省专利奖特等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重大发明专利奖颁发奖金;获中国专利银奖或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或获福建省专利奖一等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一等奖颁发奖金;获中国专利优秀奖或获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二等奖颁发奖金;获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三等奖颁发奖金。

同时,《规定》新增对引进的高价值专利落地泉州实施的奖励。对引进的高价值专利落地泉州实施,且获得中国专利奖或福建省专利奖,成效特别突出的,经组织评估,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产业化配套资金奖励。

另外,《规定》还进一步明确项目申报级别,同一项目可申报各级专利奖;同时将泉州市专利奖评审次数修改为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审从2020年起重新启动。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当前,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已经成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课题。开展专利奖评选工作既是培育高质量、高价值专利的重要手段,也是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手。

“我市于2006年在全国率先开展市级专利奖评审工作,此后不断修改完善评奖机制,有效地激发了企事业单位的创新热情,带动了全市专利创造和运用水平的快速提升。”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最近3年,泉州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分别为39.25%和50.22%,均高于福建省的增长速度。截至2018年12月,全市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0件,超过福建省9.85件的同期平均水平。

(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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