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新闻网

培育社区社会组织

2018-11-27 11:20:09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本报讯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总体要求,力争到2020年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初见成效,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用5到10年的时间,使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支持措施更加完备,整体发展更加有序,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根据各地实际和群众需求,突出培育发展服务类、文体类、公益慈善和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同时,提出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制度,对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由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管理;对未达到登记条件的,按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实施管理;对规模较小、组织较为松散的社区社会组织,由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

    意见要求各地着力完善培育扶持制度,强化资金扶持、硬件支撑、人才支持,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提供要素保障。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凝聚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确保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管理等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苏坚城】

安溪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包含安溪电视台和《安溪报》新闻。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安溪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安溪新闻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安溪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安溪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安溪新闻网联系的,请致电:23286000,或E-mail至:ax23286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