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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宝转账借钱应留证据

2018-09-18 11:24:17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苏连锦)随着支付习惯的改变,除购物外,越来越多人选择通过微信、支付宝进行资金转账,于是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使用微信、支付宝聊天记录、转账电子回单和电子合同作为证据的案件频现。近日,县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应用支付宝转账并通过第三方电子证据服务平台签订借款合同的新型民间借贷纠纷。

5月4日,被告林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殷某借款8万元,双方达成借款合意后,在某电子证据服务平台签订月利率2%,次日(5月5日)一次性偿还本息的电子合同。合同签署完毕后,原告殷某通过支付宝向被告林某转账8万元整。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偿还借款。为此,原告殷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某偿还本息,并提供个人借款合同、支付宝账单详情和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等证据。

8月28日,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本案现已由被告林某的父亲代为还款并支付完毕,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

“转账”易,“讨钱”难。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很多人在追求微信、支付宝等新兴支付方式带来便捷的同时,缺乏风险意识,未能完整保存确认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很容易遭受损失。如何防范此类转账借款风险?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淑珍提醒要注意四点。

明确借款主体。微信、支付宝的聊天页面只有昵称、账号等信息,无法完全显示借款人真实身份。因此,应通过聊天对象是否为借款人本人,微信、支付宝账号是否实名并绑定借款人手机号码等方式确定借款主体的唯一性。

达成借款合意。双方聊天记录应保持内容完整,不要轻易撤销、删除,保留好原始介质。在聊天记录中达成借款合意,并在对话中显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是否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等内容。

使用附言备注功能。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借款时,应积极使用附言、备注功能,写明转账款项的性质用途,以区别于其他日常生活金钱往来。

及时补写借条。微信、支付宝转账后应及时明确双方的借贷关系,在借条中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利息约定及还款期限等项。

【责任编辑:王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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