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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家单位获法治创建先进

2018-08-07 16:21:39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龚学智)7月30日,福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表彰第三批“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县等17个单位获此殊荣。

    此次评选范围为,按照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相关要求,已组织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县(市、区)。本次评选采用名额分配方式进行,省依法治省办按照鼓励先进、确保质量原则,依据各设区市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工作情况,确定推荐名额。

    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按照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表组织推荐,经各设区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审批后,报省依法治省办。根据各地报送材料,在组织审查和公示基础上,经省依法治省办实地考核,作出表彰决定。

    据悉,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以法治安溪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面推进法治安溪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建设“四个安溪”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苏坚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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