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新闻网

企业可“微”年报啦!

2018-03-20 09:39:41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林育金 通讯员白振福)3月1日起,我省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手机微信年报,个体工商户可通过手机微信关注“福建工商”公众号点击“服务”点击“个体工商户年报”菜单,按照提示就可开展年报。

    据了解,以往个体工商户年报申报,需到辖区市场监管所服务窗口办理年报,或先到窗口办理年报联络员备案,再通过电脑登录工商红盾网站进行年报,部分个体工商户因忙于生意、无暇前往窗口或无法熟练使用电脑等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报,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该举措一经推出,县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借助微信、短信平台开展手机微信年报“微宣传”“微培训”活动,扩大手机微信年报系统的知晓度和利用率。据统计,微信年报系统上线以来,我县已有上百户个体工商户通过该系统自主开展年报工作。

    此次推行的微信年报系统具有简便易用、轻松便捷的特点。经营者无需下载年报APP、无须使用CA证书或U盾等载体,只要通过手机微信关注“福建工商”公众号,录入经营者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获取验证码后即可登录;经营者也无需到工商所办理联络员备案,无需提交纸质年度报告,无需电脑设备,通过手机微信即可随时随地、足不出户填报年报信息。

【责任编辑:苏坚城】

安溪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包含安溪电视台和《安溪报》新闻。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安溪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安溪新闻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安溪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安溪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安溪新闻网联系的,请致电:23286000,或E-mail至:ax23286000@163.com